1、前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国井大道北延及附属设施用地地块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双庙村南,地块共包括1号、2号地块,地块总用地面积22949平方米。 地块土地使用权人现为常家镇人民政府。该地块土地利用历史为农用地,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公共设施用地,拟新建设国井大道北延道路,配套绿化设施、水系、停车场等,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的公共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等有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0年10月,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邦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高青县国井大道北延及附属设施用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成立项目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根据地块调查评估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概述 2.1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程度及污染类型。 调查介质为地块内及周边土壤及地下水。 2.2调查原则 本次调查遵循以下原则: (1)针对性原则 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规范性原则 遵循我国法律、技术导则和相关规范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2.3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为高青县国井大道北延及附属设施用地地块,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双庙村南,整体地块呈东西走向,四至范围为:南邻S319(旧)省道,东邻S319(旧)省道,北邻双庙村,西邻仓库、农田。调查地块总面积为22949平方米。截止2020年10月地块中处于闲置状态,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所规定的地块环境评价工作程序,按照本次调查目的,此次调查按照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阶段要求进行。 调查边界拐点坐标如表1-1所示,地块调查边界如图1-2所示,宗地图如图1-3,批复如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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