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德仕扬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电机及20万台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万台电机及20万台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永康市德仕扬工贸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永康市芝英镇下蔡村下睦路2号 5、建设规模:年产15万台电机及20万台滑板车 6、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41万元,在永康市芝英镇下蔡村下睦路2号,租用永康市德清压铸厂已建成的闲置厂房进生产,建筑面积1000m2。企业拟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购置压铸机、车床等国产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万台电机及20万台滑板车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1800万元,利税18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9月在通过项目投资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784-37-03-169109。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项目压铸车间距下蔡村的距离为78m,注塑车间距下蔡村的距离为70m,抛光、抛丸车间距下蔡村的距离为67m | 注:X、Y 取值为经纬度坐标(根据谷歌地球获取)。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汇同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经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纳入华溪。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厂界昼间最大噪声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噪声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环境空气 熔化烟尘、生物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碱式(湿法)脱硫除尘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脱模废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2#)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设施,抛光粉尘经过水喷淋处理,汇同后后15m排气筒(3#)高空排放;注塑、破碎废气加强通风处理。 2、水环境 项目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汇同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永康江。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2368-2002)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 3、声环境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另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康市德仕扬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电机及20万台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永康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贵州浩阳新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康市德仕扬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康市芝英镇下蔡村下睦路2号 联系电话:15088225474 2、环评单位:贵州浩阳新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北门112地质大队1栋1楼103 联系电话:15088636876 3、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4、联系电话:0579-87101645 地址:永康市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示发布单位:永康市德仕扬工贸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