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辉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套楼村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枣阳市辉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套楼村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枣阳市辉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套楼村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枣阳市辉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枣阳市七方镇套楼村一组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70亩,新建猪舍建筑面积11520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及生产附属设施以及供水、供电、环保等工程。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约16000头。 二、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阳市辉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5971084678 联系地址:枣阳市七方镇套楼村一组 环评单位: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027-87260259 传真:027-87260143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广八路17号武汉大学弘博公寓1栋1单元301 邮 编:43007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在核实本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污染源强基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分析、污染防治对策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规划相容性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发布、公众意见收集)、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根据需要进行信息反馈。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枣阳市辉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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