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产60000套实木套房系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年产60000套实木套房系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60000套实木套房系列家具项目 (二)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怡嘉豪家具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康家具产业园13#地块 (四)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8.08亩,建筑面积48280.26平方米,厂区内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办公楼、宿舍楼、职工食堂等场所,项目主要从事家具生产,以木料、PU漆、五金配件等为生产原料,以空压机、开料锯、刨床、开榫机、铣床等为生产设备,通过开料→木加工→钻孔→封边→打磨→喷漆→组装等生产工艺,年产实木套房系列家具60000套。项目劳动定员为280人,生产实行1班制,每班10小时,年工作330天。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后期主要涉及设备安装、改造等,主要污染影响为噪声、固废。 运营期:废气主要有木料粉尘、施胶废气、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漆雾、有机废气)、油漆打磨粉尘、饮食油烟废气;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水膜除尘废水)、生活污水;空压机、开料锯、刨床、开榫机、铣床等生产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有木材边角料、废胶桶、普通废砂纸、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含漆废砂纸、除尘器收集的木料粉尘、收集的打磨漆料颗粒、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施工期:通过加强固废管理,噪声防护,尽可能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项目施工影响不大。 运营期: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高级氧化+生化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水帘柜、喷淋塔、水膜除尘系统,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由污水管网收集排入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章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各生产车间木加工粉尘密闭负压收集,经中央吸尘处理系统处理后由各车间配置的1根23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负压收集,经水帘柜+水喷淋/干式过滤处理最后通过各车间配置的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涂装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通过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车间配置的1根23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TVOC、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排放限值要求; 油漆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由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打磨粉尘、未收集的木料粉尘、未收集的漆雾)、甲苯、二甲苯、TVOC(施胶废气、未收集的喷漆废气),经预测,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排放限值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大于75%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的要求。 综合上述,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在选购设备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装备防振垫,隔声罩和消声器并设置在室内等。各类风机采用软接头连接,风机底座安装减振垫,安装消声器。总图布置上合理布局,高噪声源远离厂界,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显著的材料和结构方式,墙壁设置吸声材料,厂界周围及主要道路设置绿化隔离带,此外还可采取个体防护及设备养护等措施。 经过以上综合隔音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30dB以上,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废:生产废水处理污泥暂存于生产废水处理污泥池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定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当其认定为不具备危险性的废物时,则经过脱水干化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木材边角料、普通废砂纸、除尘器收集木料粉尘等。生活垃圾及普通废砂纸,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木材边角料及除尘器收集木料粉尘,外售综合利用。 含漆废砂纸、废胶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漆桶、收集的打磨漆料颗粒、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后,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环境风险状况:本项目风险物质为涂料成分中的甲苯、二甲苯、乙苯、异丙醇、乙酸乙酯、轻芳烃溶剂石脑油、环己酮,在线存储量较小,一般不会发生火灾、爆炸。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项目的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若按环保计划实施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2)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怡嘉豪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康家具产业园 邮编:341411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97-661758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路268号交易广场1808室 邮编:510030 联系人:冼工 电话:020-83510572 邮箱:ydhpgs@163.com
赣州市南康区怡嘉豪家具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