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设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一种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一种猪场场区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大兴镇光荣村,总面积93.6公顷,现有建筑面积31115平方米。原存栏2200头母猪,年出栏肥猪5万头。项目扩建存栏2400头母猪的繁育场1座(包含1万头种猪、4万头商品猪),新建年出栏5万头商品猪的保育育肥场1座。配套扩建锅炉房1座、管理用房3座、扩建沼气池5万立方等辅助设施。扩建后总存栏4600头母猪,年出栏肥猪总量为10万头。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长岭县畜牧业发展规划,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三废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对生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可行。 (二) 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编制单位: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7034584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华煤集团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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