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FCN系列蜗轮减速机65万套、FCA系列蜗轮减速机20万套技改项目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FCN系列蜗轮减速机65万套、FCA系列蜗轮减速机20万套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号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原有土地和厂房,并新增磨齿机、加工中心、爱协林渗碳氮化生产线、丰东渗碳生产线及相应辅助设备,配套原有生产设备。待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FCN系列蜗轮减速机65万套、FCA系列蜗轮减速机20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 | | | | | | | | | | | | 辖区内有翡翠名都、清溪家园、金宇丽苑、振力房产、百姓房产、朱渡桥公寓房﹑滨河家园公寓、白溪公寓等8个居民小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辖区内有丽湖名居、国际花园、国际金座、中央花园、海陆新都汇、陆汇嘉园公寓、张家村公寓等8个居民小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长兴港。 2、废气:本项目金属粉尘的产生量较少,要求企业及时清扫车间地面沉降的金属屑,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天然气燃气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熔融废气、热处理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企业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振垫;生产过程均需关闭门窗;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边的噪声影响不大,能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危险固废按要求储存在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均不外排环境。 5、土壤:根据土壤检测报告及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土壤环境中各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风险筛选值,因此项目所在地土壤污染风险较低,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FCN系列蜗轮减速机65万套、FCA系列蜗轮减速机20万套技改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长兴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业主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境影响角度来说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请各单位或个人就相关环保问题发表建议、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3月4日 七、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云峰 联系电话:13705823830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兴佳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3757232116 十、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批科 联系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2-6238087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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