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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 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辽宁达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位于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养树村抚顺(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内,本次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原项目产生的部分固态危险废物由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变更为自行进行危废填埋,即在原项目西侧新建一座危废填埋场,占地面积60亩,设计总填埋量24万m3,年填埋危险废物约2万吨,服务年限19年,分三期建设。其余原有建设和内容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大街南段12-5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绍忠 联系方式:13957973933 E-mail:13957973933@139.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辽宁达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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