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2月6日,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在企业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杭州臻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与会人员根据《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相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桃源村外桃10号,本项目采用现有2台50t/h低温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用1备)掺烧污泥和固废,按照40%污泥/固废、55%煤与5%竹木废弃物的掺烧重量比,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置污泥和固废26000吨/年的生产能力。此外通过技术改造,对已有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完成环保超低排放改造,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11月委托杭州臻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以临环审(2020)282号文予以批复。 项目于2021年1月开始施工建设,2021年1月中旬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占47.5%。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对照环评审批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性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原辅材料用量在原环评审批范围内。不属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明确的重大变更项目。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企业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化水站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脱硫循环用水和煤场、路面增湿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桃源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锅炉尾气、污泥库恶臭等。锅炉烟气采用SCR+氨水SNCR联合脱硝工艺、旋风+布袋、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冷凝湿膜离心除尘除雾器处理工艺,烟气经处理达到设计控制标准后,通过1根45m烟囱排放,已设置符合要求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污泥库恶臭废气收集后接入锅炉补风,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各种机械设备合理布置,企业对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飞灰、炉渣、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给临安创辉建材经营部综合利用;危险固废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 (五)其他 1、在线监测装置 建设单位已对锅炉尾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在线数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2、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应急预案 企业已编制《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备案号:330124-2020-037-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1月1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纳入桃源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完成后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二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可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 1 中Ⅱ阶段规定的排放限值,HCl、汞、镉、铅、二噁英排放可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 4中规定的污染物限值;氨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建项目标准。 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公司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均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 1 中Ⅱ阶段规定的排放限值。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氨、臭气浓度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建项目标准。 3、厂界噪声: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本项目厂界四侧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指标 根据验收报告核算,本次验收颗粒物、二氧化硫、NOx实际排放量根据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核算,重金属根据验收监测进行核算。企业颗粒物、SO2、NOx、重金属实际外排环境量分别为:0.098t/a、3.024t/a、6.978t/a、0.00122t/a,符合环评审批的核定总量颗粒物3.922t/a,SO214.504t/a,NOx20.72t/a,重金属0.201t/a要求;项目CODCr、氨氮实际外排环境量分别为0.1t/a、0.02t/a,符合环评审批的核定总量COD0.1t/a、氨氮0.02t/a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评及批复未提出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的要求。项目生产期间生产设备稳定运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应标准,符合环评及批复的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落实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规范环保标识标牌,落实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加强厂区环境管理。 2、提供企业接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性的依据;补充一般固废进出和处置台账、完善一般固废暂存库的密闭工作、防渗、地面导流沟等相关措施。加强入炉固废成分控制和掺烧比的控制,确保尾气稳定达标排放。 3、依照有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后续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并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杭州迪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公示期:2021年3月10日-2021年4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378342258 袁经理 公示网站: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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