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芦溪县千丈岩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萍乡市双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双河水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萍乡市双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双河水电站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万龙山乡谭家坊,工程主要由引水渠、压力管道、电站厂房、升压站、尾水渠等组成。项目为无调节径流式小型水力发电工程,电站取水口拦河坝(堰坝、闸)位于厂房所在河流上游,集水面积17.8km2 ,装机4台(3台320kW、1台630kW),装机容量1590kW,坝高3.5米、多年实际平均发电量 450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为2300小时,是一座以发电为单一开发目标的水电站。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萍乡市双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运发 联系电话:18079905588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万龙山乡谭家坊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江西昊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99622332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公众可通过本次公示信息页面结尾处附件中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细填写后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完善的个人相关信息。 萍乡市双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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