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弘力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预还原催化剂技改项目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预还原催化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巨野县弘力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巨野化工产业园,巨野县弘力玻璃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空地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占地面积约2970m2,新建生产车间1座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后达到年生产2000吨预还原催化剂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巨野县弘力玻璃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5195823318 三、环评编制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博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18053653622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提取码: j5je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巨野县弘力玻璃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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