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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环评信息发布。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朱泾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委托单位名称:上海金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园区规划范围:东至张泾河,南至亭枫公路—浦银路—新农牡丹路,西至掘石港,北至中伟路(南枫公路)、横泾江,规划面积8.52平方千米。 5.园区产业规划: 朱泾镇未来重点发展智能硬件、智能健康产品和都市消费产业,同时,联动亭林、枫泾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一是提升发展精密机械、新型节能装备等智能硬件产业,持续优化产业内部结构;二是塑造智能健康产品品牌,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三是紧抓乐高乐园建设的契机,推动都市消费产业发展。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次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详见本网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相关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委托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金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张老师 邮寄地址:金山区朱泾镇临仓街180号
联系电话:021-67311381 传真:021-67311381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项目委托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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