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之简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旭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原狮山农场“萝卜岗”地段,,占地66204.2m2。旭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建设的投资总额为5493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300万元人民币。首期建设规模约11台大型MOCVD,生产4英寸大功率高亮度LED芯片,芯片生产能力20KK/月,发光效率大于100流明/瓦。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 、施工期:施工期的污染有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其中主要为粉尘和噪声污染。粉尘主要来源于场地的清理和运输车辆引起的路面扬尘等;噪声主要有钻机、切割机等。因本项目场地已完成土地平整,因此,噪声及废气影响较小。 2 、运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气主要为车间酸碱性废气、有机废气、食堂油烟等。产生的废水或废液可以分为6类:①酸碱废水,其中一般性酸碱废水320m3/d,酸碱废液9.6m3/d;②有机废水,其中一般性有机废水50m3/d,有机废液0.5m3/d;③含氟废水,其中低浓度含氟废水20m3/d,高浓度2m3/d;④含铜废水,其中低浓度含铜废水22m3/d,高浓度0.2m3/d;⑤含镍废液0.2m3/d;⑥废显影液0.5m3/d。此外还有洗涤塔及空调排水40m3/d。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40.1t/a),危险废物(14.36 t/a)和生活垃圾(108t/a)。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土建施工过程中,应采用降尘,降噪等措施将少对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含有废油和泥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临近的地表水体,应经过隔油和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将现场噪声源、振动源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缩小噪声振动干扰的范围。 2、运营期:项目的酸碱废气均采用碱和酸的吸收塔加以处理,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处理后再高空排放;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工艺废水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冲厕废水等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均排入东南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再排入王芝塱涌;一般固废交给资源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化处理与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将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 四、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书所提要求落实建设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格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隔音措施并避免夜间生产,则该项目建成后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http://www.eiafans.com/),公众可以在2010年11月14日登陆查阅。若需索取补充信息,也可向旭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或广东工业大学索取,索取期限从自2010年11月14日起至2010年12月29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旭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经理 电话:1369941153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工业大学 联系人:谢生 电话:18929536998,020-39322291 传真:020-39322548 电子邮箱:xiewuming@163.com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编:510006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4日至2010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