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21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沂云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临沂市兰陵县苍山街道东坞丘村东南约530m处 (4)建设规模: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座,建设固体废物破碎生产线1条、矿料破碎生产线1条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一期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骨料(环评报告中中间产品)33万t的生产规模,并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装置、噪声处置装置等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一期工程实际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一期劳动定员20人。项目总占地面积21034.4m2,全年生产300天,每天2班制,每班8h,共4800h。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碎、筛分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排气筒(1#)排放;筛分、球磨投料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排气筒(2#)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固体废物卸料粉尘、矿料卸料粉尘、未收集破碎、筛分、球磨投料粉尘、原料库堆场扬尘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2、废水 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内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及道路抑尘用水,不外排;清洗废水、脱水废水经脱水斗沉淀后回用于球磨及清洗工序,不外排,实现资源化利用。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噪声源的位置,厂区周围均为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3、固体废物 项目实际产生的沉淀泥砂、压滤泥饼、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临沂众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4、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生产车间50m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临沂云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990539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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