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挺心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挺心水电站增容技改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乐山市挺心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挺心水电站增容技改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挺心水电站增容技改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补评)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胡马埂八组 项目概要:本工程属于Ⅴ等电站工程,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水源来自大渡河沙湾电站库区内,为乐山市沫江堰干渠上的弃水电站,不涉及航运等其他功能,直接从沫江堰渠道上引水发电,由沫江堰主干渠自沙湾区谭坝乡(沙湾电站库区)取水至沙湾区太平镇马胡埂村8组,经0.2km引水渠道引至厂房发电。发电尾水全部回入沫溪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乐山市挺心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晖 联系方式:18080645711 联系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胡马埂八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7311646383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790号2栋4层411号 电子邮箱:82783761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