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焦作市白马门河(人民路—普济河)综合整治工程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拟建的“焦作市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焦作市白马门河(人民路—普济河)综合整治工程”等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焦作市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环评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环评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焦作市白马门河(人民路—普济河)综合整治工程环评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将《焦作市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环评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环评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焦作市白马门河(人民路—普济河)综合整治工程环评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全文及《焦作市瓮涧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焦作市普济河(新月铁路—新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焦作市白马门河(人民路—普济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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