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诺尔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200万头/年生猪屠宰深加工及万吨冷链物流产业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我单位对“山东新诺尔食品开发有限公司200万头/年生猪屠宰深加工及万吨冷链物流产业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200万头/年生猪屠宰深加工及万吨冷链物流产业一体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山东新诺尔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简述:该项目总投资39000万元,位于博兴县庞家镇兴马村南首。项目占地面积6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现有屠宰车间26000平方米、冷库11000平方米。引进全自动化屠宰分割生产线,生猪屠宰、分割及制冷设备共26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猪屠宰深加工200万头及冷鲜肉周转仓储10万吨。 二、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新诺尔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666543419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清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25685959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单位委托山东清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该评价的工作程序为:(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先就该项目的产业结构符合性及项目选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对该项目的详细工程分析,找出该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这些环境问题的措施;并对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最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根据公告信息的内容,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相关单位及专家可对工程选址和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反馈意见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段为:2021年4月1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反馈意见可在公示期间采取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陆续将公告建设项目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告单位:山东新诺尔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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