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霖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随着广东省及清远市VOCs整治工作的开展和监管力度的加强,企业所需活性炭量和更换频次不断提高,活性炭需求量提升的同时,废活性炭产生量也明显增加。为适应市场需求,清远市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拟于清远市源潭镇峡山工业园建设熙霖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项目(二期),主要对废活性炭进行回收、再生处理及销售,项目占地面积6423.96平方米,年回收处理废活性炭4万吨。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清远市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星村委会三楼办公室302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28349139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工业园伟恒路88号 联 系 人:贾工 联系电话:13627265340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其他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清远市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