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事宜进行第一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地点: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经济开发区A5区 项目概要: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亿合金”)于2007年9月注册成立,在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经济开发区A5区建设拥有占地面积6万多平方米的园林式现代化生产工厂,于2009年建成投产,现有工程设计产能为年产锌合金锭5.5万吨、铝合金棒6.0万吨、镁合金锭0.3万吨。现有已建部分的产品及产量包括锌合金锭5.5万吨/年,铝合金棒6.0万吨/年。已批未建部分的产品及产量主要为镁合金锭0.3万吨/年。 2018年6月,因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被群众举报——举报广东省金亿合制品有限公司以生产锌合金为由,将提炼后有大量的锌危废渣及铝危废渣等(里面含有镉、铅及氯)拉出去弃埋,并指定工人负责偷偷将废水直排。 根据现场对公司情况核查,环保部门对企业提出具体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场地建设,合理分类堆放厂区物料,做到整洁有序;(2)督促企业严格按危废要求加强管理,禁止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一步核实锌合金锭生产线除尘脱硫循环废水污泥产生量,并进行妥善处理、处置。 自2018年对群众举报问题解决并回应后,至今企业未收到其他举报、投诉情况。 自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投产以来,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部分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阶段相比发生了变动,但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优化,但未导致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增加,因此,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的要求,为了更好跟踪验收实施的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等的实际影响情况,对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根据国家政策同步更新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稳定,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高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一是对现有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置进行核算、分析;二是对项目建设或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环保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环保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0751-6482999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经济开发区A5区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高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855164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前言;总则;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及改进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是否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3)对企业采取的现有环保措施是否满意?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 (4)对企业在环保方面有何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次信息公示阶段收集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至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之日起结束。 广东金亿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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