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井研县金峰种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乐山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乐山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井研县金峰种猪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乐山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井研县金峰种猪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金峰乡战斗村 项目概要:该项目为6000头种猪场的建设项目,总占地500亩,年产断奶仔猪12万头,猪场生产区建设面积26000平方米,饲料库房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建设面积7000平方米,生活用房建设面积7000平方米,排污设施建设面积3300平方米,该场污水处理采用干湿分离,干粪作为有机肥原料用于种植,粪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还田、还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乐山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经理 联系方式:156 9006 9136 联系地址:乐山市井研县分全乡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7311646383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790号2栋4层411号 电子邮箱:82783761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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