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达州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重质三偏磷酸钠、焦磷酸钠、焦磷酸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项目信息进行网上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重质三偏磷酸钠、焦磷酸钠、焦磷酸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额:2000万元 项目地点:达州市高新区斌郎街道木瓜铺村,厂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7.46312013°、北纬31.13584243° 项目概要:通过优化原项目总平面布局,新增生产设施,实现年产30000吨焦磷酸钠、焦磷酸钾、三偏磷酸钠的生产能力;其中三偏磷酸钠新增年产能为7500t、焦磷酸钠新增年产能为14000吨、焦磷酸钾新增年产能为45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达州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达州高新区斌郞乡木瓜铺村达州市瑞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3号 联系人:李兴高 联系电话:1350117543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太平社区6组86号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17828072267 邮箱:39312357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意见表或见本公示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时间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项目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工作人员,达州市达州高新区的企业单位等。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达州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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