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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顺杰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30日,和静县顺杰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我公司承担“和静县顺杰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1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静县顺杰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1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新疆第二师21团10连。 项目概要:本项目占地面积100亩,新建育肥舍6栋、保育舍2栋、产房1栋、隔离舍1栋、妊娠舍2栋、后备舍1栋、三级沉淀池1座、洗消中心1个、库房、办公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静县顺杰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时杰 联系电话:1819996412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泰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库尔勒市 环评单位联系人:冶慧敏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69933972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泰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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