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豪森家俬制造有限公司木器制造 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3月30日,安徽金豪森家俬制造有限公司单位根据《安徽金豪森家俬制造有限公司木器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以及专家组意见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金豪森家俬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湾沚区六郎镇殷港工业集中区,总占地面积6058平方米。利用现有1#、2#生产厂房,新建3#生产厂房,建设木材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3年10月16日经县发改委登记备案(发改项〔2013〕276号),2014年6月委托安徽师范大学编制环评文件,并于2014年6月27日取得芜湖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环行审[2014]34号), 2021年1月委托芜湖林源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年产实木门28000套、家具18000套、木制楼梯16000套;计划总投资293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5%。实际年产实木门28000套、家具18000套、木制楼梯16000套;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和实际建设情况的对比,该项目建设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变动,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根据废水监测结果,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二)废气 开料和打磨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吸尘装置收集,由布袋除尘装置收集;手工刷漆房和晾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废气排放分别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值》(GBZ2.1-2007)表2中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锯机等。采用设备减震、隔音等措施治理。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卖;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然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六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根据监测结果,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 开料和打磨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吸尘装置收集,由布袋除尘装置收集;手工刷漆房和晾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废气排放分别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值》(GBZ2.1-2007)表2中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有机废气排放也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中相应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厂界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各种锯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座隔振、合理布局的方式治理噪声。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卖;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然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1200t/a。接管COD排放量为0.078t/a ,氨氮排放量为0.003t/a,满足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和检查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安徽金豪森家俬制造有限公司木器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完善环保职能机构,严格环境监督管理; (2)强化生产工序环境管理,加强车间通风; (3)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建设,美化厂区环境; (4)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置,处理和及时清运,保证达到相应的卫生和环保要求。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 验收签到表及专家意见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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