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及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项目名称: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及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保验收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湾湾川生物医药产业园东宝集团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237672m2、建筑面积192875.62m2。
四、生产规模:建设药物研究院、实验楼、科技中心等,主要从事药物研究、开发、检测工作,不涉及中试、生产及P2级以上实验,原辅材料中不涉及含重金属的材料或药物(一期验收不包括通高新环建字(2019)12号环评批复上企业没建成部分:水喷淋塔吸附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食堂高效油烟净化器、餐饮废水油脂回收装置、污水处理站及其对应的生产工艺)。
五、投资概况:总投资为32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094%。
六、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全年工作330d、8h。
七、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通化医药高新区湾湾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厂处理,废水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浑江。
2、废气:生产和冬季供暖由高新区集中供热锅炉(通化星科热力有限公司)供给。
3、噪声:实验仪器和风机等产生噪声的工段,要采取消音、隔声、车间封闭、内装隔声吸声材料和基础减振及软连接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排放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含危险废物实验废液、高浓度设备清洗液、废活性炭和废药剂瓶及废医药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公司统一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八、环境保护设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生活污水总排口监测的pH、COD、BOD5、SS、氨氮的监测值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通化医药高新区湾湾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排放标准后排入浑江。
2、噪声: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九、验收调查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编制单位/建设单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435-5088125
地址: 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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