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呼伦贝尔市晟华耀东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玻璃钢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晟华耀东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玻璃钢化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大街19号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市晟华耀东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632.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车间面积100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300平方米(位于厂房西侧内),项目建设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购进钢化炉、直线磨边机、玻璃清洗机等6台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加工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的生产能力。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5月6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工,1622359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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