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宝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宝金石化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目前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其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宝金石化码头项目利用岸线91.83m,设有1个500吨级泊位,泊位长度为71.11m。本项目装卸货物为柴油、润滑油,吞吐量年设计能力40万吨,其中柴油30万t/a、润滑油10万t/a。油品运输船靠泊码头后,船泵出口装卸软管连接码头装卸接口,开启船泵,经卸油房连接管线直接输送至陆域储罐内储存,输送结束后进行扫线工作。 (二)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公众可在本网站下载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期限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市宝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61808667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17 邮箱:631295627@qq.com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无锡市宝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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