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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麦田里的守望者 于 2021-4-21 17:21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建设单位: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
3、建设内容:2017 年 11 月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委托中证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月平凉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平环评发【2017】218 号)。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果壳活性炭生产项目于2018年06月建成投产;2018 年 07 月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组织开展对果壳活性炭生产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委托平凉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并编制《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项目通过验收专家组验收。随着产品销售市场的不断扩大,产品需求量增加,为了把产品的利润最大化,公司决定把产业链延长,原有的基础设施满足不了生产的需要,因此公司提出在厂区东南侧建设本次生产扩建项目。并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委托甘肃德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 年 5 月 27 日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以平环崆评发【2020】6 号文予以批复。项目于 2020 年 6 月开工建设。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公告等文件有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0 年 12 月开展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进行了验收前的自查工作,整理了项目主体工程以及配套辅助工程的现场照片和相关资料,明确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编制了《平凉市崆峒区恒晟农产品加工厂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甘肃德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建设地点:平凉市崆峒区草峰镇张寨村
5、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肃德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24570420
6、公示时间:2021年4月21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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