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举鹏 于 2021-4-23 13:47 编辑
古冶区农业农村局唐山市古冶区石榴河、沙河流域治理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针对石榴河、沙河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古冶区农业农村局投资1966.4万元,建设唐山市古冶区石榴河、沙河流域治理项目。利用水质净化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对现状河道、湖泊进行水质提升,对水体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修复,把石榴河、沙河从单一功能的渠化河道转变为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的多功能河道走廊,打造一条集“水质净化、生态修复、休闲游憩、科普宣教”于一体的生态廊道。通过工程措施与行政制度管控,确保石榴河、沙河长期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弃物及生态环境影响。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施工扬尘、交通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尾气等; 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废水:主要是施工期车辆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固废: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为: (1)废气 ①施工粉尘 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和填筑、临时堆土等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 TSP。这些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均具有短暂性和临时性。 ②交通扬尘主要产生于施工期间,运输物料车辆产生的交通扬尘。施工期的施工粉尘和交通扬尘都属于短暂可逆的不良环境影响,都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③燃油机械及车辆废气 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SP、SO2和NOx。本项目施工区地形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产生的污染物量较小且排放分散,因此对施工区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且属于暂时性影响,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将消除。 评价建议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采用低硫、无铅燃料,以减小对施工沿线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为降低扬尘影响,评价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地及时洒水, 对易扬尘物料进行遮盖,工程暂不施工的施工作业面等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施工作业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降尘减尘措施后,土方回填等施工操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由于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会产生扬尘,污染因子为TSP,工程施工时采取洒水、堆土覆盖及建筑材料遮盖等方式,会减少扬尘的影响。 项目采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运行可靠,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 ①生产废水 本工程所用的砂石料全部外购,浇筑所用混凝土为商业混凝土,所以本次不产生砂石料加工废水和拌合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的影响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车身冲洗废水,主要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本工程共设置2个施工区,设置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道路扬尘。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共设 2处施工生活区,其中沙河治理段设置 1处、石榴河治理段设置1处。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洗浴、食堂废水、粪便污水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生活盥洗水污染物较低,直接泼洒地面,施工生活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理,所有废水均不外排。 (3)噪声 工程施工区噪声主要来源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移动的交通噪声。噪声较高的噪声源分布在土石方开挖施工区、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工作噪声值在 85dB(A)~98dB(A)之间。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施工期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本工程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废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垃圾桶暂存,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废包装物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的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遮盖,防止掉落以及扬尘,并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 (5)生态环境 ①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中施工机械、车辆、人员践踏等对土壤的扰动和植被的破坏; 临时占地区域如植被恢复不好,将造成一定量水土流失,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 不利影响。通过项目的建设,可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增大河道绿化面积,改善河道两侧陆生植被生态环境。 ②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沙河属于季节性河流,郊区、农村河道淤积严重,河床内树木杂草茂密,河滩地被占用种植农作物,部分河段垃圾堆放,致使滨水生物栖息地退化,水生生态环境恶劣。 根据水生生物调查,河流内主要为浮游动植物,鱼类物种较少,无鱼类三场,因此,河道施工对水生生 态影响较小。工程清淤后,将改善底栖动植物生存环境,有利于其它底栖动植物的生长和存活,对河道的水生生态环境是有利的。 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均能达标排放,同时对河道的生态环境起到改善作用。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严格落实,建设期间及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对生态环境起到改善作用。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8日内,向建设单位索取或致电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为致电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补充信息,补充信息的索取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8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埃森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区附近的村庄居民和企业,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从环保角度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7、公众反馈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古冶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桐 联系方式:18031510029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见第5条。 提取码:x1it 提取码:50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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