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利鑫珠宝科技有限公司金银首饰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一、项目基本情况 宜昌利鑫珠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国际珠宝博艺园观光车间1楼现有厂房,共计建筑面积为6956m2。本项目总体呈梯形布局,分区布置各功能区域,主要生产银和铜制首饰等。2020年6月,我单位委托湖北楚天焕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金银首饰生产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1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县分局以“五环审〔2020〕10号”文对该项目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该项目已于2020年8月投入生产。目前项目生产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国际珠宝博艺园观光车间1楼现有厂房,建筑面积为6956m2,总体呈梯形布局,分区布置各功能区域,本项目不单独设置职工食堂和宿舍,均依托珠宝产业园内现有的基础设施,不属于本次验收内容。 项目西侧主要布置胶膜房、研磨房、综合仓库、多功能厅等;项目东侧主要布置设计部、成品包装、办公室等;项目中部主要布置生产车间;项目多级沉淀池位于熔料成型科室东南角,管道连接珠宝产业园内污水管网,进入沙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是调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更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次验收的建设内容未出现变更内容,故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履行了环评手续,基本上落实环评及审批意见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配备了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四、验收结果1、监测结论 ①大气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期间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相应标准。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局《关于宜昌利鑫珠宝科技有限公司金银首饰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五环审〔2020〕10号),项目废气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0024t/a、VOCs0.037t/a;根据废气监测结果,核算出有组织排放量为0.0065t/a远低于0.037t/a,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达到环评批复中的要求。 ②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比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根据生产期间项目废水量可知,本项目接管总量为COD0.9962t/a、氨氮0.3428t/a、总磷0.0309t/a,未满足本项目环评中申请的接管总量(COD0.877t/a、NH3-N0.07t/a、总磷0.0068t/a)要求。由于本项目所使用的化粪池为园区公共化粪池,除本项目以外还接纳园区周边其他企业的生产、生活废水,一同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在本项目废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后接管仍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即项目生产期间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产期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级排放比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模及修蜡工艺中产生的废硅胶、固态蜡、剪台产生的废弃金属、布袋收尘集尘灰、废石膏、冲洗废水多级沉底系统产生的废石膏、清洗废水多级沉淀系统产生的沉渣、喷淋除尘装置产生的固体蜡、废弃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等。 开模工艺中会产生一定的废硅胶,收集后交由相关物资回收部门回收;修蜡工艺中会产生一定的废蜡,该部分固废属于边角料,可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剪台工序为从金属树上剪下毛坯铸件,收集后可作为原材料继续使用;废包装废料主要为原辅材料的包装盒,分类收集后交于当地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集尘灰,该部分固废可收集后回用生产;熔料成型车间焙烧炉上方设置有集气罩装置,外接喷淋装置,该部分固废属于危废名录中的HW08—900-209-08(废弃的石蜡和油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抛光打磨过程加入核桃壳,该过程会使核桃壳沾染金属屑,沾染金属屑的核桃壳外售处理;清洗废水和冲洗废水分别经多级沉淀处理系统处理,会产生污泥,清洗废水沉淀污泥需要鉴别,根据建设单位试生产清洗废水检测结果认定,若水中含银离子,则该污泥为危险废物,若不含,则该污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冲洗废水沉淀污泥主要为石膏,该部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焙烧过程使用石膏做模具会产生废石膏,该部分固废可交由物资回收站回收。固废去向是可行、可靠、合理的,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后续要求1.做好各环保措施的维护工作;2.做好车间内的降噪隔声措施;3.应加强厂内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完善标识,加强环保宣传。六、验收结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核查结果表明,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宜昌市五峰民族工业园(枝江市白洋镇)宜昌利鑫珠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71531169 联系人:兰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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