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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金田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AHF)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3月10日,内蒙古环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组织召开了《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金田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AHF)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西乌珠穆沁旗金田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后评价单位内蒙古环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和特邀专家3人组成的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建设运行情况与后评价单位对“报告”内容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如下: 由内蒙古环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金田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AHF)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环境影响调查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补救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按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现对《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金田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AHF)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和专家审查意见全文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 联系人:龚总 18609093131 公示单位:西乌珠穆沁旗金田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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