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1年4月26日,东莞市东城源鑫模具厂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东城源鑫模具厂)、污染治理设施施工单位(广东蓝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东莞立诚检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东蓝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次自行验收为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验收。经讨论,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东城源鑫模具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3P4B226)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砖窑三横路40号1栋101室(温塘社区)(北纬23°3'53.67,东经113°50'13.07)。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模具的生产、加工,年产塑胶制品40吨,模具5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12月委托广东蓝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东城源鑫模具厂(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月15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0〕1960号。 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项目工程与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期建成,并于2020年7月进行调试,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范围是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审批内容,项目有以下变动:项目丝印工序暂未建设,故无丝印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其余情况均符合《东莞市东城源鑫模具厂(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0〕1960号)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动。具体见表2-1。 表2-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然后引至东莞市东城牛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成型工序会用到少量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废气 成型工序:项目将成型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不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破碎粉尘:项目成型工序产生的不良品经破碎机破碎后产生少量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机制加工:项目使用磨床、钻床等设备进行机制加工,在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和通风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2)废气 成型工序:项目成型废气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不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破碎粉尘:项目破碎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机制加工:项目使用磨床、钻床等设备进行机制加工,在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 (3)噪声 项目边界昼间噪声为61~63dB(A),四周边界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本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也未收到周边环保投诉。 2、根据东莞立诚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LCT2007009):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不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破碎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边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已按照《东莞市东城源鑫模具厂(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0〕1960号)要求建成各环境保护设施,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综上,东莞市东城源鑫模具厂(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七、后续建议 (一)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三)后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东莞市东城源鑫模具厂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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