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合晨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合晨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东莞市合晨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冼沙明珠东路2号1号楼101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5'38.87",东经113°45'21.07") 三、建设单位:东莞市合晨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东莞市合晨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冼沙明珠东路2号1号楼101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5'38.87",东经113°45'21.07"),为新建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6BMY10。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11万元,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使用面积1800m2,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年产五金制品50万套。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压铸机5台(配套单独熔炉5个)、钻孔机10台、铣床3台、攻牙机10台、去毛刺机5台、打磨机3台等(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员工人数为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五、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东莞市合晨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建筑,所有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水喷淋吸附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蒸发补充水量为15t/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蒸发补充水量为15t/a。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废气进行收集经水喷淋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达到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熔铸成型工序产生的烟尘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废气进行收集经水喷淋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 3、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捞渣后的金属粉末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火花油空桶和切削油空桶收集后交回原生产商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出具的《东莞市合晨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测报告》(BST20210403-01),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市合晨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