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委会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15栋601单元 建设单位: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1.4.29~2021.5.31)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永坚 联系电话:13726395700 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4月28日,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委会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15栋601单元,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3.191120°北纬22.771137°N,项目占地面积1072.82平方米,建筑面积1072.82平方米。项目由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水性涂料、光固化涂料和修补蜡笔的生产,年生产水性涂料825吨、光固化涂料484.5吨和修补蜡笔6.49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在2020年4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20年4月22日通过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原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文号为佛环03环审[2020]第0054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设饭堂、宿舍,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洗手废水、冲便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杏坛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顺德支流。白色料浆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有色料浆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桶,交由佛山市顺德区绿点废水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地面清洁废水收集后与有色涂料设备清洗废水一并交由佛山市顺德区绿点废水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RO膜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实验室废水经收集后交由佛山市顺德区绿点废水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分散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引至一根3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的颗粒物排放限值:20mg/m3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项目分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器”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研磨、分装、成型、过滤、加热融化工序有机废气一并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35m排气筒G1排放。VOCs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的TVOC排放限值:80mg/m3。另外,项目为单一厂房,厂房即是厂界,则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 (三)噪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项目位于声环境3类标准区域内,由于建筑物的阻隔,距离的衰减,总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同时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做防振、减振措施;车间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合理布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到的粉尘)交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化工原料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油桶罐、废活性炭、废UV灯管、实验室废液、滤渣、色粉废包装袋)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排放情况: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分散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引至一根3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颗粒物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的颗粒物排放限值:20mg/m3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项目分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器”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研磨、分装、成型、过滤、加热融化工序有机废气一并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35m排气筒G1排放,VOCs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的TVOC排放限值:80mg/m3。另外,项目为单一厂房,厂房即是厂界,则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委会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15栋601单元,其厂房为租赁已有厂房,生产设备购买后安装调试后置于厂房内后可直接生产,故不涉及施工期建设。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没有基建工程,因此施工期基本不存在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 六、验收结论 (1)废气: 检测期间,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艺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总VOCs检测项目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检测项目的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总VOCs检测项目的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 (2)噪声: 检测期间,广东家博红家居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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