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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巨邦化工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的仓储及新增岸线、泊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化学原料的仓储及新增岸线、泊位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市巨邦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里国西村村委南侧; 建设性质:扩建(补办环评); 行业类别:[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占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为1050m2; 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全厂职工7人,年工作日330天,昼间工作 8 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无锡市巨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里国西村村委南侧,投资200万元租用土地面积1050平方米,新建码头和扩建储罐。企业目前年存放、中转盐酸2万吨、液碱5万吨。设有1个300吨级的码头泊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喷淋废水、装卸平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雨污水收集罐中和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罐车拖运至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口,最终纳入东港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入锡北运河。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项目为已建码头,位于锡北运河西岸,顺岸式布置,码头前沿堤防为钢筋砼直立挡墙,与河口控制线保持一致,不会在河道内形成凸起物,不占用河道行洪面积,对锡北运河的水面面积、水量、径流过程、水位、水深、流速、水面宽、冲淤变化等基本无影响。因此本项目对锡北运河水文要素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污染物为船舶尾气、汽车尾气、物料装卸及存储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其中装卸及存储过程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气体采用碱液回收装置吸收后无组织排放,其他废气均直接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HCl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码头装卸泵等设备、码头停港船舶等,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降噪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 一般工业固按种类外售或环卫清运填埋,做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在采取地坪防渗处理措施、各类地下管道防渗处理措施、地上管道、阀门防渗措施、水池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存储场防渗措施后,可确保对地下水水质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6)土壤 本次评价通过定量计算的方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单个盐酸储罐事故排放,持续泄漏1年~20年时,本次评价范围内表层土壤酸化强度均为无酸化,影响较小;单个液碱储罐事故排放,持续泄漏1年时,本次评价范围内表层土壤pH值约为7.03,土壤碱化强度为无碱化;若持续泄漏10年时,本次评价范围内表层土壤pH值约为9.94,土壤碱化强度为重度碱化;若持续泄漏20年时,本次评价范围内表层土壤pH值超过12,土壤碱化强度为极重度碱化。液碱的泄露对土壤的碱化程度影响较大。因此日常运行中应加强储罐区的防渗措施。防止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液体化学品发生地面浸流或垂直渗入影响土壤环境。 (7)生态环境 项目营运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本码头水域无珍稀水生生物分布,故码头结构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码头不占用航道,前沿过水断面开阔,不会对鱼类生存及洄游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船舶航行对水体扰动影响范围较小,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不会根本改变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也不会使生物种类明显减少。本项目靠港船舶舱底含油污水、船舶洗舱水和船舶生活污水不在本河段排放,收集后委托江阴市浩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上岸;陆域废水经预处理后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在码头水域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工程所在水域水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周围水体的水生生物产生影响。 (8)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液体化学品泄漏事故,此类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低,但一旦发生将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码头和船舶进出港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罐区巡护检查制度,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制定应急预案,并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减少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危害。因此,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液体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无锡市巨邦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原料的仓储及新增岸线、泊位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当地各项总体规划,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营运期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 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加强环保管理,则项目的实施可行。 五、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环评爱好者论坛 http://www.eiafans.com)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注: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是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市巨邦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总 电话:13771253888 环评单位: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电话:0510-88218856 邮箱:1786711969@qq.com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锡沪中路95号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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