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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月发彩印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1、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落实广东省环保厅的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标,提高节能减排的效果。 2、依据 根据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的通知》(汕市环函(2020)139号)文件要求,汕头市月发彩印有限公司被列入需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名单。汕头市月发彩印有限公司高度响应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号召,委托汕头市汇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在清洁生产专家指导、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全体人员的积极努力下,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致力于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1)原辅材料 表1 全厂近三年原辅料和能源消耗表 | | | | | | 1 | PE、PET膜 | | | | 2 | 复合油墨 | | | | 3 | 固化剂 | | | | 4 | 聚氨酯胶粘剂主剂 | | | | 5 | 软包装复合专用树脂胶水 | | | | 6 | 正丁酯 | | | | 7 | 乙酸乙酯 | | | | | | | |
(2)污染物排放 废气: 企业废气主要为挥发有机的废气,两根排气筒相距20米,不存在等效排气筒问题。根据2020年7月9日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气的排放情况进行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HSJC20200709025)详见附件2,其处理后的检测结果详见表2。 表2 企业现状废气排放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凹版印刷Ⅱ时段标准; 2、“a”表示二甲苯排放速率不得超过1.0kg/h; 3、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时,检测结果以“ND”表示。 |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企业排气筒污染物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凹版印刷Ⅱ时段标准。 废水: 项目生产设备不需定期清洗,不涉及生产废水,厂区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三级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再经生化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 项目员工人数近三年未有较大调整,类比同类型项目及处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可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 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及生产废物等。 其固废、危废处置协议详见附件5。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详见表3。 表3企业2019年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其处理措施一览表 噪声 企业主要的噪声源为原材料、成品运输、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通风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对主噪声设备底座采取减振措施、对车间墙壁和门窗采取隔音、吸音降噪措施。根据根据2020年7月9日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气的排放情况进行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HSJC20200709025),企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目前正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汕头市月发彩印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