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李飞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李飞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恭城县鼎好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上楼村;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19727.4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年出栏生猪约2万头。项目养殖场为生猪肉猪场,主要建设猪舍、办公宿舍用房及环保设施,项目设置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环保区三个功能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恭城县鼎好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上楼村; 联系人:李飞; 电话:13768736088; 邮箱:132522950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桂林启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南一路14号兴进广场11栋1-7-11号房; 联系人:白工; 电 话:1530773959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的下载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恭城县鼎好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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