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丹桂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凉山州德昌县丹桂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评价范围:整个丹桂沟流域,道长11.2km,全流域控制集雨面积51.2km2。 流域开发情况:电站数量5座,均为已建电站,分别为千里马银凤山二级电站(1260KW)、茨达文清电站(500KW)、丹桂一级电站(1800KW)、茨达电站(800kW)和新华电站(800kW),总装机容量5160KW。 此次丹桂沟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通过调查丹桂沟流域环境状况、流域范围内水电站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管理情况,分析目前流域水电开发存在的环境问题,同时通过对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从流域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优化建议和要求,促进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水电开发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电站建设主要不利影响是改变天然河道水文情势,改变河流自然生态系统,改变鱼类的重要生境,施工占对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等。 三、目前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及需进一步完善的环保措施 1、已采取的环保措施 已建电站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均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迹地均已恢复。电站施工期间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废(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对地表水水质无影响,未出现河道水质污染情况;同时施工过程中基本按照“三同时”制度,及时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总体上,电站水土流失相对集中在施工初期的开挖、堆渣、开采等局部区域,随着建设单位管理逐步到位和水土保持措施的相继实施,水土流失均能得到有效控制。目前丹桂沟流域已采取的水生态环保措施包括通过在取水口设置的生态流量下泄口等方式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便于实时监控,以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 2、需进一步完善的环保措施 (1)完善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和监控 电站要进一步完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确保泄放设施不受人为控制顺利下泄足够的生态环境用水;进一步完善生态流量计量监控系统和数据上传网络,并对流量数据进行实时记录,作好档案管理。另外,当下游生态环境和其他用水有更高要求时,应适时增加生态流量下泄量。 (2)鱼类资源保护 1)建议已开发梯级应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应尽快开展流域鱼类增殖放流工作。 2)结合丹桂沟流域水域生境特征以及鱼类资源现状,建议优化增殖放流鱼种,优化增殖放流地点,并开展放流效果评估。 3)建议编制丹桂沟鱼类栖息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就以下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1)现阶段流域水电开发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现有水电开发对河流生态、自然环境存在何种影响; (3)针对进一步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以实名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编制单位反馈情况,同时,可向委托单位或编制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JMb5fqEbqdGPsvPks5kUQ;提取码:sdq9 编制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0834-2166500 邮箱:582003638@qq.com 委托单位:德昌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永江 联系电话:13980282783 邮箱:22656448@qq.com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德昌县水利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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