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ezi1113 于 2021-5-24 10:33 编辑
调查情况介绍 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大柿子园社区保障地块位于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大柿子园安置一区东、龙泉山庄南、莲台山路西、大彦街北,总面积40516㎡,该地块性质为原大柿子园村集体用地,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和宅基地,目前该地块西侧已建3栋居民楼(1#楼、2#楼和5#楼),东侧为空闲地,尚未开发建设。该地块规划用于建设大柿子园社区保障用房,土地性质变为居住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必须对变更用地性质的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大柿子园社区保障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大柿子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后,对该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分析,制定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综合相关材料,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编制完成了《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大柿子园社区保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下步该地块的安全利用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地块利用历史清晰:历史用途为宅基地、农用地→空闲地、居住用地。具体为:2012年前为原大柿子园村农用地和宅基地,农用地占大部分,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2012年村庄拆迁并原址建设安置一区,小区于2016年建成入住,在西侧建设了1#、2#、5#共三栋居民楼,东侧土地在2012~2016年期间为空闲地和农用地,2017~2020年全部变为空闲地,2020年底在中间位置建设了一条东西向的水泥硬化路。 地块周边相邻地块利用历史清晰:历史用途为:宅基地、农用地→居住用地、空闲地、停车场→市政道路、居住用地。具体为:①东侧地块:2003年前为农用地,2003~2012年,为农用地、停车场和居民楼,农用地种植玉米、小麦等常见农作物;2012~2018年,东侧原农用地变为空闲地,其余土地用途不变;2018年东侧相邻地块建设莲台山路,2020年建成通车,其余土地用途不变。②南侧地块:2012年前为原大柿子园村农用地和宅基地,农用地种植玉米、小麦等常见农作物;2012~2014年,村庄拆除原宅基地变为空闲地,其他不变;2014~2018年,因周边房地产开发,全部变为空闲地,期间南侧相邻地块于2016年开始建设大彦街,2018年道路建成通车;2018年隔大彦街对面开始建设碧桂园青城,直至2020年。③西侧地块:2012年前为原大柿子园村农用地和宅基地,农用地种植玉米、小麦等常见农作物;2012年,村庄拆迁并原址建设安置一区工程,原土地变为建设施工场地,安置一区工程于2016年竣工并入住,直至2020年。④北侧地块:2003年前为原大柿子园村农用地,2003-2012年建设龙泉山庄,2012年小区建成并入住,直至2020年。 项目周围地块历史使用清晰,历史用途为:2008-2014年,主要为居住用地(城市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等)、城市道路用地、农用地等;2014-2020年,因城市发展需要,原农村宅基地、农用地逐步拆迁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 综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项目地块利用情况清晰,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关于印发济南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济环函[2020]107号)中所列8种情况。通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进行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大柿子园社区保障地块居住用地的开发,不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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