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桂林市城北水厂二期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桂林市城北水厂二期供水工程 建设单位:桂林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供水规模为20万m3/d,并预留远期再建20万m3/d的用地;工程内容包括取水工程(40万m3/d规模土建和20万m3/d规模设备,预留远期20万m3/d扩建规模)、净水工程(新增20万m3/d规模的土建和净水设施,预留远期20万m3/d扩建规模)、二期工程配套的附属构筑物。 建设地址:新建净配水厂区工程位于叠彩区大河乡南州村(即一期净配水厂区的东侧40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9′13.78″、北纬25°20′18.88″。 公示时间:5月27日-6月2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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