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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
建设单位: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刘兴权
编制单位:重庆云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超
项目负责人:杨行
建设单位: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 编制单位:重庆云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电话:15723053599
| 电话:17323692720
| 传真:/
| 传真:/
| 邮编:404500
| 邮编:404500
| 地址: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
| 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桂湾路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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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废塑料生产加工的企业,该企业租用原已建生产厂房,主要对PET塑料瓶进行回收加工。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
2019年6月,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6月,云阳县环境生态局以渝(云)环准[2019]029号文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在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
环评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项目租赁重庆云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的办公楼部分区域、3号厂房和4号厂房,进行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的建设,建筑面积共3000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将3、4号厂房建设为生产厂房。年产PET瓶片6000吨,生产线1条。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租赁重庆云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的办公楼部分区域、3号厂房和4号厂房,进行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的建设,建筑面积共3000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将3、4号厂房建设为生产厂房。年产PET瓶片6000吨,生产线1条。
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于2020年6月开始建设,于2021年4月调试运行。
受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绿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年5月23日~24日按照《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对该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我公司根据《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渝(云)环准[2019]029号文件、《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编制完成了《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 验收依据 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
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2.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2.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年1日施行);
2.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施行);
2.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2.2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2.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2.2.2《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环发[2008]16号);
2.2.3《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
2.2.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2.2.5《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 ;
2.2.6《关于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2.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2018年第9号);
2.2.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3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2.3.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29日修订,2017年6月1日施行);
2.3.2《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施行);
2.3.3《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5年10月1日施行);
2.3.4《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
2.3.5《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地表水域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9〕1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
2.3.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
2.3.7《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
2.3.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
2.3.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
2.3.10《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2015〕45号);
2.3.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 号);
2.3.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6〕34号);
2.3.13《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污染型项目)》。
2.4工程资料及其批复文件
2.4.1《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6月);
2.4.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云)环准[2019]029号文件(云阳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6月);
2.4.3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资料。
3 工程建设情况 3.1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1.1地理位置
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位于重庆云阳县工业园区A区,经度:108.65911°,纬度:30
附图1 地理位置图 3.1.2平面布置情况
项目租赁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厂房办公楼部分区域、3号厂房、4号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共3000m2,3号和4号厂房为生产加工厂房,办公楼租用区域为预留区。其中3号厂房南侧为原料区,东侧为成品库,生产线布设于厂房中部及西侧;4号厂房东南侧为化学品辅料间,西侧为原料区,东侧为成品区。办公区位于厂区东侧;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位于3号厂房西北侧,紧邻生产线。
平面布置情况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平面布置情况与环评一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租用原有厂房,只安装了部分设备。项目区四周均为园区厂房,东侧靠近道路,附近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取水口、引用水源保护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也未发现珍稀动植物和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项目厂区北侧为园区道路。敏感点分布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
界距离/m
| X
| Y
| 居民区
| 108.6572
| 30.9692
| 居民区,~40人
| 大气环境
| 二类
| NW
| 100
| 人和镇
| 108.6609
| 30.9802
| 集镇,~2万人
| NE
| 600
| 狮子坪
| 108.6674
| 30.9635
| 居民区,~100人
| SE
| 580
| 立新村
| 108.6625
| 30.9603
| 居民区,~100人
| SE
| 2050
| 九龙乡
| 108.6373
| 30.9434
| 居民区,~50人
| SW
| 3180
| 莲花池
| 108.6377
| 30.9688 | 居民区,~100人
| S
| 1600
| 莲花乡
| 108.6384
| 30.9785 | 居民,~500人
| NW
| 1650
| 工业园廉租房
| 108.6613
| 30.9735 | 居民区,~500人
| SE
| 600
| 五一技师学院
| 108.6607
| 30.9778 | 学校,~1200人
| N
| 1000
|
续表3.1 项目地表水及声环境主要敏感点分布一览表 | 项目 | 目标 名称 | 功能
| 数量
| 相对位置
| 环境保护级别 | 方位
| 距离(m)
| 水环境保护目标
| 长江
| 地表水
| 1条
| S
| 200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 声环境保护目标
| 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标准 |
图3.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3.2建设内容
3.2.1产品及原辅材料
图3.4 项目PET瓶片生产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PET瓶片主要生产工艺:
(1)开包:外购的废PET瓶因包装要求,进行挤压打包,存在瓶体黏连状况,进厂生产前需用打包机进行分散处理,此过程主要产生设备噪声。
(2)筛选:打包后的瓶子进入滚动筛,筛选出瓶盖、瓶圈等。产污环节:此过程产生废瓶盖S1。
(3)人工分选:项目采用人工对开包后的塑料瓶进行分选,按生产要求筛选出白色和蓝色瓶子,其余瓶子作为废料直接外售。产污环节:此过程产生分选废瓶S1。
(4)剥纸:分选后的瓶子经上料机进入剥纸机,用以去除PET瓶上的PVC标贴,分离出来的标贴,收集后外售。 产污环节:此过程产生分选剥离标签S2。
(5)预清洗:经剥纸后的废瓶,经上料带进入洗瓶机中进行与清洗(自来水),主要去除表面杂质。产污环节:此过程产生清洗废水W1。
(6)破碎:浮选后的废PET瓶,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在破碎过程中,常将水通入破碎机的粉碎室中,不仅可以有效防止粉尘飞扬,还有助于及时带走热量,确保有冷却效果,有利用破碎工序的顺利进行。破碎后塑料片直径为20~30mm。产污环节:此工序产生机械噪声。
(7)清洗、脱水:破碎后的PET瓶片进入漂槽进行清洗(自来水),漂槽规格为5m*1.5m,清洗后的瓶片进入脱水机进行脱水。产污环节:此工序产生清洗、脱水废水W2。
(8)吸纸:脱水后的瓶片进入吸纸机,将少量混入破碎工序的标签纸吸出,经分拣后的瓶片进入料仓。产污环节:此工序产生废标签纸S2。
(9)碱性清洗、脱水:破碎后的PET瓶片进入加热锅进行高温热洗(热洗温度80℃),加热锅中加入适量片碱和清洗剂(片碱和清洗剂比例为1:1,投加量为清洗材料量的1%),控制碱液浓度为1%~2%,碱性清洗时间为15min。清洗后的瓶片进行脱水。加热锅中碱液循环使用,平均一月排放一次。
3.3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建设内容以及实际建设内容的对比,项目产量、生产工艺均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动。
4 环境保护设施 4.1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处理设施 4.1.1大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SO2和NOx,生产工艺中的产生的臭气等。
1)燃烧锅炉烟气
项目蒸汽锅炉使用燃料为天然气。
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废气产生最大流量为1096m3/h,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4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8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68mg/m3。
2)无组织恶臭
建设单位采用强制通风的方法,将车间内的恶臭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2mg/m3,氨气最大浓度为0.15mg/m3。
4.1.2废水
本工程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形式,营运期主要用水单元为生产用水以及项目员工日常生活办公等。
(1)生活废水:根据现有情况,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5m3/d(405m3/a)。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废水经收集汇至新建的沉淀池处理后,项目场地定期清扫,不进行冲洗作业。80%污水回用,20%外排。废水产生量为26.66m3/d。日排放量为5.332 m3/d,日回用量为19.328 m3/d。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排放口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07、COD467mg/L、BOD5116mg/L、SS158mg/L、氨氮0.55mg/L、LAS0.486mg/L。
4.1.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开包机、滚动筛、洗瓶机、剥纸机、粉碎机、漂槽、脱水机等设备,各类设备均位于室内,基础减振处理,墙体隔声。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昼间噪声值在63~64dB(A)。
4.1.4固废
项目运行期项目的固废主要有废含油手套、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等。
①废边角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分拣出的不符合颜色要求的废瓶子,剥离的胶纸以及瓶盖,产生量约11t/a,厂区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公司。
②沉淀池污泥:项目废水处理系统沉淀池中会产生一定量沉渣,主要为泥沙、碎屑等杂物,产生量约5t/a,此类残渣无有毒有害物质,经收集后交环卫清运。
③废含油手套:根据业主提供,项目废含油废含油手套产生量约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9年),废含油手套在豁免清单名录内,可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④生活垃圾:项目工作人员30人,按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0.5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1.5风险防范措施
氢氧化钠和液压油贮存区域设置围堰,且储存桶所在四周及池底为混凝土结构,池体采用水泥硬化。应防渗防腐、防火、防爆、防泄漏,日常采取密闭措施,并加强通风,避免工作人员长时间停留。在平时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不渗不漏。
4.2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中环保措施及设施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 环评报告表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项目
| 验收因子
| 环评报告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废
气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加强绿化,池子加盖
| 加强车间通风,池体部分加盖,增加厂区周边绿化。
| 天然气锅炉废气
| 经8m高排气筒排放。
| 经8m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水
| 厂区废水
|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化池,生产废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化池,生产废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 噪声
| 机械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距离衰减
| 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
| 固废
| 废边角料
| 交由废品回收公司
| 在厂区设置统一的固废收集点,保证及时清运率为100%。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应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理协议。
| 污泥
|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废含油手套
| 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图4-1 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现状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建议(摘录)5.1.1项目概况
重庆渝新腾塑料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PET塑料瓶片生产的公司,本项目租赁位于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进行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的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厂区地块总体呈四边形。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m2。项目建成营运期主要生产废PET瓶,年产PET瓶片6000t。
5.1.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本项目属于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本项目主要生产废PET瓶,项目所用原辅料均为外购,不涉及现场制造,且本项目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治理,故本项目符合云阳工业园区园区规划。本项目地块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云阳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
5.1.3规划选址合理性
①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赁位于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进行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的建设,属于工业用地,项目不新增占地,建设单位已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②周围环境敏感程度分析
本项目拟选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据调查,项目周边均分布为工业企业,项目周边无集中居民区,150m范围内无地表水域,无水源保护区,不存在洪水的威胁。这些条件完全满足项目选址的要求。
③从环境容量分析
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表水:彭溪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现状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要求。
声环境:拟建厂址目前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综上所述,工程所在区域目前环境总体质量状况较好,预计区域环境容量对工程建设的制约作用较轻。
项目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类项目,产品为废PET瓶,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入驻企业,符合入驻企业功能定位要求。
5.1.4项目所处的环境概况
(1)地表水:彭溪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SO2、NOx、PM2.5、PM10等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5.1.5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废水
营运期污水根据工程分析统计,本项目最大生产污废水产生量637.2m3/a,本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标准厂房配套的生化池(处理能力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人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彭溪河;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大部分回用,少量排入人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彭溪河。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废水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可行。
(2)废气
天然气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中的排放限值。
综上,本项目废气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可行。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开包机、滚动筛、洗瓶机、剥纸机、粉碎机、漂槽、脱水机等设备,本项目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1)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装置;
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设备安装时注意动静平衡的调试,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机油防止机械磨损;
4)厂房安装隔声门窗;
5)对高噪声设备增设隔声罩或挡声板。
综上,采用以上措施可较好地降低噪声影响,防止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产生的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公司;清洗残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可防止固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处理措施可行。
(5)环境风险
本项目营运期中最大可信事故是NaOH、机油的泄漏。但由于项目在可燃物品数量远远小于相应的临界量,项目设辅料间用于NaOH、机油分区存放,辅料间地面防渗,设托盘。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风险事故概率很小。只要企业营运期内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就能将事故的风险降到最低,环境可接受。
5.1.6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选址于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区域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项目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风险可控,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5.1.7建议
1)加强厂内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暂存管理。
2)建设单位应设专人负责项目企业的环保工作。
3)加强设备的定期维修和日常保养。
5.2云阳县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意见:你司报送的 PET 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准该项目在云阳县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建设。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中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租用重庆云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的部分办公用房和3号厂房、4号厂房,建设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建筑面积共3000m2,其中厂房2430m2,办公用房570m2。以废 PET 瓶为原料,年产 PET 瓶片 6000t。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二、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准书规定的排放标准执行,不得突破。
三、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建设相关污染治理设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标准厂房配套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人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生产废水 80%以上循环回用于生产,新建 PH 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的废水处理设施,对其余外排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人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经8m以上高度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生产设备;对洗瓶机、粉碎机、脱水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物。产生的边角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交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成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五)抓好日常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其环境监理必须纳入主体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五、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和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项目建设须符合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六、请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和云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人和街道环保科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决定。可在接到批准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或者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云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6 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气排放评价标准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中的排放限值。
表6.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单位:mg/m3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来源 | | 颗粒物 | 2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 | SO2 | 50 | | 氮氧化物 | 200 | 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中排放限值,标准见表6.2。
表6.2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序号 | 控制项目 | 单位 | 二级(新扩改建) | | 1 | NH3 | mg/m3 | 1.5 | | 2 | H2S | mg/m3 | 0.06 |
6.2废水执行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标准厂房配套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人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彭溪河;生产废水经沉淀后,80%回用,20%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人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彭溪河。
表6.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 项目 | pH | COD | BOD5 | SS | LAS | NH3-N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6~9 | 500 | 300 | 400 | 20 | 45 |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6~9 | 50 | 10 | 10 | 0.5 | 5(8) |
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纳污管排污单位执行标准的复函》(环函[2005]454号),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6.3 厂界噪声执行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详见表6.4。
表6.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3类 | ≤65 | ≤55 |
6.4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版)。
7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环评意见和环评批复、该行业的污染特征,确定了该项目验收监测的监测因子和频次,监测点位及因子详见表7.1。
表7.1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点位、因子和频率 | 项目 | 污染源 | 治理设施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频次 | 标准及要求 | | 废气 | 车间、污水站 | 加强通风 | 项目厂界上下风向 | 硫化氢、氨气 | 连续2 天,每天3次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 | 废气出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 天,每天3次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
| 废水
| 生产车间 | 沉淀池 | 废水进出口 | pH、COD、BOD5、SS、NH3-N、LAS
| 进口1天,排口2 天,每天3次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 固体废物 | 沉渣、边角料、生活垃圾 | 按照生活垃圾处置 | 符合固废处置规范和环保要求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隔声、减振、消音 | 厂 界 | 等效A声级 | 不少于2天,昼间2 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 | | | | | | | 备注:由于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锅炉废气排口可减少监测频次,故本项目监测了1天。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采用的分析方法、监测依据、仪器名称及编号见表8.1。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监测依据、仪器名称及编号 |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监测依据) | 仪器名称 | | 1 | 废气 | 烟尘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微型电脑烟尘油烟平行采样器(TH-880F)、4046电子气体流量计、EX125DZH电子天平、HT-AWS9-S恒温恒湿称量系统、GZX-9146MBE电热鼓风干燥箱
| | 2 | SO2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微型电脑烟尘油烟平行采样器(TH-880F)
| | 3 | NOX |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微型电脑烟尘油烟平行采样器(TH-880F)
| | 4 | H2S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3.1.11.2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
| TH-150C智能中流量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TH-ZM8智能电子皂膜流量计、T6新悦可见分光光度计 | | 5 | 氨气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 6 | 废水 | pH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3.1.6.2 便携式pH计法(B))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 | 便携式pH计 | | 7 | COD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 滴定管 | | 8 | BOD5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 SPX-250B-Z生化培养箱 | | 9 | SS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AR224CN电子天平 | | 10 | NH3-N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T6新悦可见分光光度计 | | 11 | LAS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T6新悦可见分光光度计 | | 12 | 噪声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8-2008) |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AWA6021A声校准仪 |
8.2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8.2.1计量认证
验收监测采样、分析仪器均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8.2.2采样规范
监测采样频次、时间、方法均按验收监测要求。
8.2.3严格管理
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交接等由专人负责管理及记录。
8.2.4样品监控
严格按监测规范的要求进行采样和分析。按规定加做平行样、加标样及外控样,实验室内做10%密码平行样或明码平行样、10%加标样、10%自控样、10%外控样以外,其他控制措施按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8.2.5设备校核
噪声监测,测试前后对声级计进行校准,测量前后灵敏度相差不大0.5dB。
8.2.6数据审核
监测数据的计算、检验、异常值剔除等按国家标准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执行,数据及报告经三级审核合格报出。
9 验收监测结果 9.1监测信息
验收监测时间段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90%、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根据调查,生产负荷达90%。能正常进行验收监测。
9.2 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表9.1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 监测点位 | 监测日期 | 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b1(厂界西侧) | 5.23 | H2S | mg/m3 | 0.002
| 0.002
| 0.002
| 0.002 | | 5.24 | 0.002
| 0.002
| 0.002
| 0.002 | | 5.23 | NH3 | 0.14
| 0.14
| 0.14
| 0.14 | | 5.24 | 0.15
| 0.15
| 0.15
| 0.15 | | ○b2(厂界东侧) | 5.23 | H2S | 0.002
| 0.002
| 0.002
| 0.002 | | 5.24 | 0.002
| 0.002
| 0.002
| 0.002 | | 5.23 | NH3 | 0.13
| 0.13
| 0.13
| 0.13 | | 5.24 | 0.14
| 0.13
| 0.12
| 0.14 | | 标准限值 | H2S:0.06mg/m3 NH3:1.5mg/m3 | | 标准依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结果分析 | 在当前工况负荷下,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硫化氢和氨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标准。 |
表9.2 项目天然气锅炉废气出口监测结果 | 烟囱高度8m, 烟道截面积0.071m2 | | 检测时间 | 监测点位及项目 | 单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5.23 | 废气出口◎B1
| 烟气流速 | m/s | 6.47 | 6.29 | 6.51 | | 烟气流量 | m3/h | 1096 | 1083 | 1131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7.1 | 7.2 | 7.1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8.00×10-3 | 8.01×10-3 | 8.37×10-3 | | SO2浓度 | mg/m3 | 5 | 4 | 7 | | SO2排放速率 | Kg/h | 5.48×10-3 | 4.33×10-3 | 7.92×10-3 | NOX浓度
| mg/m3 | 64 | 64 | 61 | NOX排放速率
| Kg/h | 7.23×10-2 | 7.15×10-2 | 7.24×10-2 | | 5.24 | 废气出口◎B1
| 烟气流速 | m/s | 5.96 | 6.18 | 6.19 | | 烟气流量 | m3/h | 1062 | 1059 | 1052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7.4 | 7.3 | 7.4 | | 颗粒物排放速率 | Kg/h | 8.18×10-3 | 7.73×10-3 | 8.00×10-3 | | SO2浓度 | mg/m3 | 5 | 8 | 6 | | SO2排放速率 | Kg/h | 5 | 8 | 6 | NOX浓度
| mg/m3 | 66 | 67 | 68 | NOX排放速率
| Kg/h | 7.33×10-2 | 7.31×10-2 | 7.36×10-2 | | 参考标准值 | 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SO2排放浓度50mg/m3, NOx排放浓度200mg/m3 | | 标准依据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标准 | | 检测结论 | 本次检测,在当前工况负荷下,废气排放浓度达标。 |
2、废水监测结果
表9.3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设施名称/监测点位
| 监测日期
| 监测频次
| pH
| COD
| 氨氮
| SS
| BOD5
| LAS
| 进口
| 2021.5.23
| 第一次
| 7.02 | 840 | 0.678 | 295 | 390 | 0.662 | 第二次
| 7.07 | 820 | 0.658 | 254 | 377 | 0.633 | 第三次
| 7.05 | 870 | 0.646 | 262 | 405 | 0.617 | 第四次
| 7.06 | 845 | 0.627 | 286 | 382 | 0.650 | 均值
| 7.05 | 844 | 0.652 | 274 | 388 | 0.640 | 出口
| 2021.5.23
| 第一次 | 7.05 | 426 | 0.538 | 136 | 106 | 0.486 | | 第二次 | 7.04 | 467 | 0.550 | 150 | 111 | 0.461 | | 第三次 | 7.02 | 441 | 0.524 | 158 | 112 | 0.428 | | 第四次 | 7.06 | 411 | 0.530 | 141 | 105 | 0.467 | | 均值 | 7.04 | 436 | 0.536 | 146 | 108 | 0.460 | 标准值
| / | 6~9 | 500 | 45 | 400 | 300 | 20 | 达标情况
| /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出口
| 2021.5.24
| 第一次 | 7.06 | 446 | 0.518 | 148 | 112 | 0.450 | | 第二次 | 7.07 | 423 | 0.526 | 134 | 103 | 0.472 | | 第三次 | 7.03 | 407 | 0.510 | 132 | 107 | 0.428 | | 第四次 | 7.03 | 452 | 0.523 | 147 | 116 | 0.450 | | 均值 | 7.05 | 432 | 0.519 | 140 | 110 | 0.450 | 标准值
| / | 6~9 | 500 | 45 | 400 | 300 | 20 | 达标情况
| /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设计去除率(%)
| / | / | 50 | 20 | 50 | 30 | 20 | 实际去除率(%)
| / | / | 48.34 | 18 | 46.7 | 27.8 | 28.1 | 达标情况
| /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9.4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 监测时间 | 监测 点位 | 监测值Leq:dB | 主要 声源 | | 测量值 | 报出值 | 修正值 | 结果 | | 昼 间 | 5.23 | C1 | 63.9 | 64 | / | 达标 | 生产设备噪声 | | 5.24 | 63.4 | 63 | / | 达标 | | 5.23 | C2 | 63.7 | 64 | / | 达标 | | 5.24 | 63.3 | 63 | / | 达标 | | 5.23 | C3 | 62.6 | 63 | / | 达标 | | 5.24 | 63.9 | 64 | / | 达标 | | 标准限值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 标准依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 结果分析 | 在当前工况负荷下,建设项目C1、C2、C3点昼间外排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9.2监测综合结论
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5月23日及2021年5月24日,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均能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的天然气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标准其他区域的排放限值;生产废水出口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排放限值。
10 验收监测结论10.1 项目概况重庆渝新腾塑料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PET塑料瓶片生产的公司,本项目租赁位于重庆云阳工业园区人和组团A区进行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的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厂区地块总体呈四边形。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m2。项目建成营运期主要生产废PET瓶,年产PET瓶片6000t。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1万元。
10.2验收范围本次验收内容为重庆渝新腾塑料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验收范围包括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对项目污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10.3项目变动情况项目无变更情况。
10.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废气排放及治理
天然气锅炉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及污水站恶臭通过强制排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排放及治理
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园区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3)噪声治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开包机、滚动筛、洗瓶机、剥纸机、粉碎机、漂槽、脱水机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5~90dB(A)之间。项目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噪声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
废边角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公司;清洗残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含油棉纱手套及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中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基本得到落实。
10.54 污染物排放验收监测结果(1)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该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硫化氢、氨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其他区域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生产废水pH、COD、BOD5、氨氮、SS、LAS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生化池,生化池已通过验收,故未对生化池排口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10.6 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测算二氧化硫产生量为:0.014t/a;氮氧化物产生量为0.17t/a。
10.7 结论综上所述,重庆渝新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PET塑料瓶片生产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验收组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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