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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甫家水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项目已通过验收组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甫家水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水源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与该公司签订PPP协议,确定该公司为代建方和管理方) 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甫家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甫家水库总库容196.4万m3,兴利库容132.6万m3,死库容38.2万m3,调洪库容25.6万m3,工程规模为小(一)型,设计保证率75%,年用 水量209.8万m3,调节性能为多年调节。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已同时投入使用,环评批复的其它前提性、支持性、依托性、保障性条件也已完成,目前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已采取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意见和看法;对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四、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水源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与该公司签订PPP协议,确定该公司为代建方和管理方) 联系人:王顺强 联系电话13308759503 公示时间:2021年6月7日---2021年7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附件: 1、保山市隆阳区甫家水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保山市隆阳区甫家水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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