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现将绥阳县嘉保瑞压木炭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绥阳县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绥阳县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绥阳县嘉保瑞压木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风华镇风华村原3531厂二区器材科下料间场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风华镇风华村原3531厂二区器材科下料间场地租赁厂房内进行建设,总占地1520㎡,建筑面积为1445㎡。主要建设年产生物质颗粒4000吨生产线(设3台切片机,3台生物质颗粒机,分别设1台破碎机和烘干窑且能满足3条生产线4000吨的年产量)以及相关环保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8%。 本项目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2021年7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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