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黎湖藤湖路10号首层1号 建设单位: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1.06.09-2021.07.07)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赖贤俊 联系电话:18925924130 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06月09日,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黎湖藤湖路10号首层1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3.099707°E,22.918459°N,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由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主要产销钢结构件,项目建成之后年产钢结构件27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委托,在2019年6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9年7月8日通过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为佛环0307环审[2019]第003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不设饭堂、宿舍,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洗手废水、冲便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乐从镇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至九沙涌,对周围影响不大。 (二)废气 项目开料、机加工过程产生少量颗粒物,主要为金属粉尘。由于金属颗粒物比重较大,易于沉降,约90%可在操作区域附近沉降,沉降部分及时清理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理,只有极少部分扩散到大气中形成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焊接工序中CO2保护焊机工作时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由于建筑物的阻隔,距离的衰减,总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同时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做防振、减振措施;车间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合理布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焊丝废渣)分类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颗粒物排放情况: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开料、机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黎湖藤湖路10号首层1号,其厂房为租赁已有厂房,生产设备购买后安装调试后置于厂房内后可直接生产,故不涉及施工期建设。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没有基建工程,因此施工期基本不存在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广东显信钢结构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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