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6月9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7月7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监测单位:海南中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周工18789349194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群贤路29号 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7日 一、项目名称:洋浦开发区三都华宇康新能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漾月村委会瑯珩村E109°14'21.99",N19°50'16.83" 三、建设单位:海南华宇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 洋浦开发区三都华宇康新能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漾月村委会瑯珩村(E:109°14'21.99",N:19°50'16.83"),项目布置容量15MW光伏发电站,占地约475.96亩。15MWp光伏板安装农业大棚的屋顶上方,以16°固定式安装280Wp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55000块,电站运营期内平均年发电量为1781万kWh,平均年等效满负荷发电小时为1187小时。项目根据不同地形面积大小和结构形式,将系统分成若干个大小不等的光伏并网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由若干光伏电池组件阵列组成。光伏电池阵列接入光伏阵列初级防雷汇流箱、直流配电柜后,接入光伏并网逆变器逆变输出10kV低压交流电,电站以双回10kV线路经1座开闭所接入220kV三都站,线路长约6.66km。在光伏组件下方建水培系统种植叶菜类(白菜、生菜、油菜、茼蒿、菠菜等),并建设农业生产所需的灌溉设施。 2018年8月海南华宇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编制《洋浦开发区三都华宇康新能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1月14日取得原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洋浦开发区三都华宇康新能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浦环函【2018】158号 )。验收期间,项目已试运营,经过现场勘查,主体工程的各项环保设施已落实到位。本次验收仅针对洋浦开发区三都华宇康新能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建设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017年11月20日)及相关的技术规定要求,海南华宇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海南中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1年3月海南中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项目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017年11月20日)及相关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以及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批复等相关文件,制定了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方案,依据方案于2021年3月11日、12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此验收调查表。海南华宇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邀请专家组进行验收,根据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建设单位一一落实了相关的整改要求,最终形成《洋浦开发区三都华宇康新能源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37550800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巴伦路耀华别墅A型四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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