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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耕东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屠宰场暨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沧源县耕东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就“沧源县耕东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屠宰场暨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沧源县耕东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屠宰场暨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沧源县勐董镇永冷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3hm2,建设有待宰间、屠宰间、冷藏库、管理房及生活用房、污水处理站、堆粪场、隔离室、无害化处理间、值班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同时建设排污沟及管网6km,架设饮水主管5km,建设90m3水池,新建硬板路2.5km。年屠宰生猪15万头,牛1万头。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环保投资为481.37万元,占建设总投资(1400万元)的34.4%。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源县耕东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永冷村六组“凹玛伞”石厂旁 联系人:王景生 电话及传真:13988398339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沧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闲庭水榭25幢 联系电话:13987004449 邮箱:735590142@qq.com 4.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网页中的附件。 5.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个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按照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环评相关文件,或通过邮箱索要环评报告书。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工程实施中去。 公示时间2021.6.1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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