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镕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辆专用车项目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镕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辆专用车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镕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34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项目主要从事冷链物流专用车生产,年产冷链物流专用车2000辆(专用货厢式冷藏车1400辆、专用客厢式冷藏车600辆)。项目占地面积为24570m2,建筑面积为26574m2。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01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镕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辆专用车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项目PU板、木材加工房独立设置,PU板及木材加工房开料粉尘经配置吸尘器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CNC五轴加工中心自带封闭式切割操作间,各切割设备产尘点配有自动吸尘装置,对产生的开料粉尘进行收集,再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型材开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焊接工程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设备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热压粘接、组装粘接产生的有机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发泡及发泡枪头清洗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发泡房负压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 污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项目淋雨试验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除尘)标准,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1)一般固废:①项目各种原辅料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板、木箱以及塑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②项目下料加工等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以及聚氨酯玻璃钢复合边角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③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渣,主要为废焊材及焊接产生的金属氧化物,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④项目PU板及木材加工房、复合板材五轴加工中心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收集后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重复利用。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7月30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镕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34号 联系人:余** 电话:159*****6990 广州镕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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