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唐江西高安八景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大唐江西高安八景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64 (2)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富山花园F幢SOHO写字楼,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91-8852299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大唐江西高安八景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十个工作日。                                     大唐(高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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