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九亭镇工业区JT-20-007号(SJP00106单元21-08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 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松江区九亭镇工业区JT-20-007号(SJP00106单元21-08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为识别地块和地块周边当前或者历史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现场工作于2021年3月10日、3月11日及3月17日开展,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监测;实验室数据分析于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26日进行;数据分析评估和报告编制于2021年5月底完成。本次调查的钻探队伍和样品分析测试工作均由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 地块描述: 松江区九亭镇工业区JT-20-007号(SJP00106单元21-08号)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中部,地块属于“上海市松江区SJP0-01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1-07街坊”区域内,地块东至创富路,北至上海美客铝制品有限公司,西南边界均为绿地。 本地块呈不规则矩形,占地面积为8525.8m2。本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田(~2003年),工业企业有上海精密机床厂有限公司(2003~2012年),行业类别为C3425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上海瀛顺电机有限公司(2003~2016年),行业类别为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上海腾世塑胶模具有限公司(2009~2016年),行业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上海三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16~2019年),行业类别为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荒地(2019年~至今)。地块内的原有企业已于2020年拆除完毕,地块内现状为荒地。本地块外500m范围内工业企业主要为五金制品、服饰加工,包装材料制造企业为主。地块内上海腾世塑胶模具有限公司(2009~2016年),行业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类别企业。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SJP0-01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第一阶段调查 在资料审阅、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基础上,对地块的潜在污染源进行了识别,并对其特征污染物进行了分析,本次识别4个RECS点位,分为:REC1服装贸易仓库厂房、REC2机加工及电子组装车间、REC3机床组装及维修车间、REC4塑料制品车间。上海腾世塑胶模具有限公司(2009~2016年),行业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类别企业。综合考虑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可能存在的历史工业生产污染源及当前地块状况等,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确定的地块潜在污染物类型包括重金属、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以及多氯联苯类。因此,针对第一阶段调查的结果,本次调查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第二阶段调查 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 Ø 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4个潜在污染源,并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布设了6个土壤监测点位及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最大钻探深度为地面以下6.0m。地块外以东约315m处设置一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位。 Ø 每个土壤监测点分别采集3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共采集20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从每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采集1套地下水样品,地块内共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同时采集了2个土壤全程序空白样、1个地下水全程序空白样、2个土壤运输空白样、1个地下水运输空白样和1个设备淋洗样。 Ø 所有土壤、地下水样品均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土壤、地下水、检测因子涵盖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确定的45个必测污染物项目(即“基本项目”)中的所有项目和40个选测污染物项目(即“其他项目”)中的38个筛选项目,“其他项目”中有2个,包括甲基汞、二噁英类污染物,因在本地块及周边区域未识别出相应的潜在污染源而未纳入监测。
调查结果: 土壤:检出重金属指标(10项)“铜、镍、锑、铅、镉、铍、砷、汞、钒、钴”、SVOC 1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的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土壤指标均未检出。 地下水:检出金属指标(7项)“铜、镍、锑、镉、砷、钒、钴”、VOC 1项(1,2-二氯乙烷)的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C10~C40)的监测值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文中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地下水指标均未检出。 结论与建议: 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本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项目地块作为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需求,后续无须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截至现场调查结束,地块内的建构筑物已拆除完毕,建议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前,不得有任何产生土壤地下水污染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防止外来堆土、建筑垃圾及固体废物等进入场地,在今后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污染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