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A2栋扩建项目(二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A2栋扩建项目(二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A2栋扩建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岚村马迳工业区(项目中心位置:北纬22°21'01.38",东经113°23'57.58")。项目主要从事门、衣柜、橱柜的生产,A2栋扩建后,用地27397.12m2,建筑面积56963.85m2。扩建后年产量:门36000套、橱柜3600套、衣柜900套。项目二期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排放。 水帘柜废水及喷淋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附近河道的影响不大。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扩建后裁板、定厚砂光和砂光等工序产生粉尘废气,于工位产尘点设置工位吸尘器,利用强风抽至中央除尘器治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浓度限值标准。 项目扩建后喷漆和烘干/晾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总VOCs、甲苯和二甲苯)。项目二期有9套经水帘柜+喷淋吸收复合塔+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排气筒排放限值标准(第Ⅱ时段)。而经开关漆房门逸散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扩建后A2精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幕除尘柜治理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A1精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幕除尘柜、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浓度限值标准。 项目设有饭堂,饭堂在煮食过程产生油烟,厨房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及蒸汽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限值后,经风机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原材料及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以及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值约65~90dB(A),因此,应做好声源处的降噪隔音设施,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另外,合理布局设备并经隔声、吸声、降噪等处理措施,厂界南面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面、西面和北面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统一清理并转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1年6月2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6月25日--2021年12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厂企、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平岚村马迳工业区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19925999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