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管排涝泵站及水闸更新改造工程福田排涝泵站及配电管理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199号 建设内容:福田排涝泵站位于深圳市中心区,工程主要任务是解决福田村及赤尾村一带低洼地段内涝。原福田排涝泵站于1991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因建设年代久远且建设标准较低,造成原福田排涝泵站严重锈蚀,功能衰减,故障率高,耗能增加,配套管路设备陈旧老化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次验收对象深圳市管排涝泵站及水闸更新改造工程福田排涝泵站及配电管理用房项目在原福田排涝泵站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涝泵站、排水闸和截排管道。排水闸与排涝泵站分建,排涝泵站由进水涵、前池、进口检修闸门、拦污栅、泵房(总建筑面积482.82m2)、出水流道及防洪事故闸等部分组成;排水闸由自排闸、自排出水箱涵及自排管涵等部分组成;自排闸与抽排泵站共用一进水前池。泵站出水自排排入深圳河,抽排排入福田河,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电话:15626554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