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春年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全本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春年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全本征求意见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省春年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湖北杜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5000吨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孝感市孝南区孝南区经济开发区井岗村,项目租赁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合计4229.93m2,共1栋生产车间,本次项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回收处理规模为30000吨/年,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处理规模为15000吨/年。 湖北省春年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5000吨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孝南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政策》、《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在采取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废得到利用或合理处置;项目投产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省春年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018657238 联系人:蔡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强佳环境工程公司 联系人:李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说明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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